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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赣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7年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三优”评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赣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7年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三优”评比活动的通知》(赣市教电教字 [200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教师,按各项比赛活动的要求做好参赛的选拔和推荐工作。为了使本次竞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校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动员教师积极参加。县城中小学、机关幼儿园,特别是现代技术教育省、市示范学校的优秀课件、优秀电教论文各不得少于3件,优秀电教录像课不得少于2节,农村中、小学至少1篇(节)。县局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报市电教馆参赛。 二、相关材料和参赛费。参赛的相关材料和参赛费按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办理,并于5月10日前报(交)县电教室彭福生同志处,以便汇总上缴市电教馆。 三、优质录像课的摄制由县电教室组织人员统一制作,制作费自理。且各校必须将上课人员名单和学科、教案在5月1日前交县电教室,以便在5月8-15日内摄制。 附件: 1 、赣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7年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三优”评比活动的通知》
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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