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2.管理全县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幼儿园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3.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成人自学考试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4.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的招生指导计划和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划,指导管理省、市对我县教育拨款、贷款以及国内外对我县教育的捐赠援助。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工作。
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9.规划并指导全县教育研究、电化教学、教学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10.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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