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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中招、会考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近日县中招委、会考委会议根据省、市中招会考工作会议精神及省《中招简章》、赣市教招字[2007]2 号文件的政策规定,认真研究了我县 2007 年中招、会考问题。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中考报名问题

    1 、积极宣传中招政策、规定。各中学都必须开辟中招宣传栏,设立中招咨询处,召开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发放资料,广泛全面准确地宣传今年的中招政策,帮助考生解决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 4月10日至16日完成报名工作。

    2 、坚决执行初中毕业考试和中招考试两考合一的政策。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愿意参加中考的考生报名。未报名参加中考又未分流就读职高的学生 , 不能签发初中毕业证书。

    3 、学籍和户籍异地学生以及借读学生的报名地点。为方便考生复习和报名考试,规定本县户籍考生一律在就读学校报名。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有责任向考生就读学校提供真实的学籍档案,各校须对每位考生的学籍、户籍状况审查登记并报县招办备案。

    二、关于县职业技校招生问题

    职业技校的招生工作以县教育局宁教字 [2007]15 号文件和宁都县 2007 年职教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各有关学校要充分利用中考报名时机,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动员、报名分流和入学组织工作。分流就读县职业技校的学生,可以计算报考率,可以按县平均总分加 20 分计算成绩,可以办理初中毕业证书。各校必须在中考报名结束前完成春季招生任务。

    三、关于普通高中音体美尖子招生问题

    1 、宁都中学和其他一般高中继续招收音体美尖子考生,每专业计划10名,总计划控制在30名以内。

    2 、音体美尖子生的专业报名条件: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了由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单独举办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市级单项前六名、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或县级单项前三名、团体前一名(主力队员)成绩者;应届初中毕业生,确有音乐或美术专长,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单独举办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音乐、美术比赛(竞赛)获得个人类节目市级前三名、县级前二名或集体类节目(主要演员)第一名者。

    3 、、音体美尖子考生的文化录取条件。专业合格,中考成绩达到宁都中学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 60% 的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招录取到宁都中学就读;未达到宁中录取条件,但符合一般高中录取条件的,在宁中录取之后名额有余的情况下,可以按学区统招录取到一般高中就读。

    四、关于中考考点设置和组考工作问题

    1 、考点设置。报名人数达到 10 个试场以上(含 10 个)的学校都可单独设立考点,报名人数未达到 10 个试场以上(含 10 个)的学校合并设立考点。因场地等原因,今年不能满足设点条件的学校可以向县中招办提出不能设点的申请。各考点学校要创造条件、早作准备,保密室要能设二楼以上、有“三铁四防”,危房不能用作考场,外校考生要安排入住学生公寓,监考人员尽量安排在考点学校内食宿。

    2 、继续坚持考点学校校长交叉主考,本校教师同往监考,全交叉滚动监考,局领导定点巡考的中考组考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3 、中考体育考试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实行分组送考到校,全交差监考办法。

    4 、从严把好考务工作人员推选培训关。今年有直系亲属或弟妹参加中考的干部教师不得推选参加中考考务工作,实行派出单位培训和考点培训两级培训制度,未培训不能上岗,培训不合格也不能上岗。工作人员推选、培训及使用实行校长(主考)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关于制止违规招生严肃考风考纪问题

    继续贯彻执行赣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整治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赣市教招字 [2004]2 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从严查处 在组织生源过程中贩卖生源、收取钱物、索取回扣等 违规违纪 的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优质生源不外流。

    以初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的所有县内外学校(含私立学校)在本县范围内的一切招生宣传资料,都必须经过县招办审核报市中招办批准,一切招生宣传活动都必须得到县中招办的书面同意。

    县内高中学校招生须凭县中招办录取通知书接纳新生,禁止公办学校擅自跨学区招收新生。

    从严整治考风考纪,特别对考务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违规和失职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关于考生优惠加分问题

    1 、优惠加分的政策依据:江西省 2004 年至 2007 年中等学校招生有关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参见《 2007 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指导手册》)。

    2 、几点要求:政策宣传要到位,资格审查要严格规范、责任到人,上报材料要真实齐全、不得拖延时间。

    七、关于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工作问题

    1 、提高认识,做好舆论宣传。

    实施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改革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省 " 十一五 " 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有利于办好每一所学校,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和高中教育的普及,推动基础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2 、严格执行政策,抓好组织落实。

    宁都中学均衡招生计划为 224 名,面向全县各公办、民办初中生源学校招生;宁都四中均衡招生计划为 240 名,面向四中学区范围内的公、民办初中生源学校招生。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原则上根据各初级中学报考人数、按相同比例均衡分配。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对象是本县户籍、初级中学仅就读了三年的在籍直升生,正常转学的在籍直升生享有同等资格,无论何种原因休学的考生都不能享受高中均衡招生直升生资格。

    均衡招生计划以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 50分作为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初中生源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校 未完成的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严格按均衡招生的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整安排。

    确保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公正、公平、公开,坚决杜绝不正之风。把好资格审查关,对填报了志愿又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须 在校园内张榜 公示,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关于小学五年级学生质量检测问题

    在县外就读要求回原籍考试的学生,凭户口簿、学籍卡于5月25日前到县招办报名。

    考试时间:6月30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

    几点要求:不得向学生收报考费。各中心小学(县城小学)按每生2元标准向中学交考务费,考务费不足部分由中学垫付,制卷、评卷等开支由教育局支付。以学年初学生数为基数报考率要达到100% 。

    九、关于高中毕业会考问题

    高中会考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继续推行考点设在各高中学校、在招办指导下、以考点学校为主管理考务的会考管理办法,实行交叉监考。要严肃高中会考考风考纪的管理监督,对个别考生的考场舞弊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各高中学校要 为信息技术课无纸化考试作好充分准备。

二00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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