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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始面向社会认定 2007 年教师资格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 2007 年我县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经开始,有关条件如下:

    一、学历条件

    1 .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 、应经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合格。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如在学习期间参加过教育教学实践,可免于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 、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应达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1953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出生者,可免于普通话等级测试。

    3 、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经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且不符合规定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申报教师资格者,均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时间定为2007年4月9日至4月15日,报名地点为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97-6839003),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小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六张。普通话等级证,教育学和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以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四、其它要求

    需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报名后第二天参加体检;需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测试的人员于4月13日前到县教育局招考办报名(联系电话:0797-6832998 ),5月26日参加考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初定为5月19日;普通话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二 00 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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