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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满意度调查与征求意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宁都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宁都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发[2007]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社会评议教育系统的满意度调查与征求意见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原则 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做到问卷调查的覆盖面广,参加调查群众的广泛性、代表性强,切实把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使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实顺畅地反映上来。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要实事求是地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要充分肯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实效,引导参与调查的群众全面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填写调查意见。 3、坚持从严要求,务求实效。强调高标准、严要求,精心操作,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 二、调查内容 《实施方案》中关于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内容。 三、调查时间 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自2007年7月20日开始,7月31日前完成。 四、调查范围 原则上按教育局划定的学校生源区域。 五、访问对象 学生和家长;划定生源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六、方式数量 每所学校各发放50-100份满意度问卷。 七、统计上报 《满意度问卷调查表》评议意见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 0.9 、0.8 、0.7和0.5。每份满意度问卷调查表按满分100分的分值计算。 1 、每份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的计分方法为:(优秀数×0.9+ 满意数×0.8+基本满意数×07+不满意数×0.5)÷10×100=得分(例如:某份满意度问卷调查表评议意见为5个优秀、2个满意、2个基本满意、1个不满意,则该份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的计分为( 5×0.9+2×0.8+2×0.7+1×0.5)÷10×100=80(分) 2 、学校群众满意度得分计算方法为: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累计分÷满意度问卷调查表数=得分(例如:学校收回的满意度问卷调查表为50份;累计分为4560,则该校满意度得分为:4560÷50=91.2(分) 县教育局将在8月5日前对学校的满意度调查统计结果和书面分析材料上报市教育局评议办。 八、工作要求 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是深入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客观准确评价教育系统政风行风,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有效途径,是评价和检验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方法和依据。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圆满成功。 1 、把握调查范围。要把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广泛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部门干部和学生家长参加调查,确保调查群众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2 、营造良好环境。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创造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要注意引导群众关心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客观评价的良好局面,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3 、端正调查态度。要正确对待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不要片面追求满意率百分比的高低。要把关注点放在进一步查找问题、和深化整改上。要把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过程,作为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的过程;作为检验成效、巩固成果、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意、解决民难、凝聚民心的过程。 4 、严肃工作纪律。问卷调查的访问对象必须非本学校的工作人员,以保证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对于违规人员参与满意度调查,每发现一例,按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在满意度分值中扣除 0.5 分。 5 、做好意见的整理和反馈。要及时将收回的调查问卷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同时,通过适当方式了解群众对教育系统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情况。 宁都县教育局政风行风评议热线邮箱:ndjybgs@ndj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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