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宁都教育>>教育动态 |
|||||||||
|
宁都县2008年选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 教育系统任教的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充实教师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名近几年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为确保录用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宁都县2008年选聘大中专毕业生到教育系统任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教育局。 二、选聘原则 实行“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五官端正,无肢体残缺,无口吃,语言清淅、流畅。 4.凡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大专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师范院校师范类中师毕业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聘: ①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②腐化堕落、道德败坏者。 ③正在立案审查或待业期间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拘留者。 四、选聘人数和专业 全县共选聘农村小学教师50名。其中: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2名,英语6名,计算机5名,语文17名,数学16名。 五、选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处介绍信、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并带2张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6月25日—7月5日下午6:00前到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等专业教师必须是所学专业,同时还可以兼报语文、数学两学科中一科的小学教师。 3.7月7日前由县教育局和人事局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以本人提供的原始证件为准。 (二)文化考试 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毕业生均要参加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专业教师还应加试本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语数考试科目:7月11日上午 8:30—11:00 语文(或数学); 下午14:30—16:00 教育学和心理学。 (2)音乐、美术、体育、英语、计算机等专业考试科目: 7月11日下午16:30—18:00专业课程考试。 2.考试内容与其他要求:语数考试科目语文(或数学)总分为120分;教育学、心理学合卷总分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各为50分;专业课程总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语文、数学以现行高中、中师教材内容为主,教育学与心理学按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材为主。专业课程考试以现行大专和中学专业理论知识为主。 3. 加分。鼓励本科毕业生从事小学教育,凡是有本科学历的在考试成绩总分中加 10 分。 (三)选聘方法 1、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选聘录用对象50名。录用顺序为: (1)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等专业教师录用。由教育学、心理学合卷成绩加上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录用满为止。 (2)语文、数学专业学科教师录用。凡参加语数科目考试的毕业生(含未录用报考其他专业教师已兼报的毕业生)按语文(或数学)考试成绩加上教育学、心理学合卷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录用满为止。 (3)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按以下条件顺序录用:①报考专业教师;②学历高;③毕业时间长;④年龄大。 2.7月15日上午公布考试成绩,并受理查分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15日上午12时正,下午查分。 3.7月16日上午公布查分情况,同时公布初录名单,公示7天。 4.公示到期后于7月23日到7月24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并与县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县教育局依照总分成绩顺延往下录用毕业生,直到录满为止。 5.毕业生就业单位录用办法: 选聘到农村小学任教的毕业生一律定向安排在乡镇农村小学任教,录用者根据教育局用人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服务乡镇学校,并且在定向学校服务三年以上才能提出辞聘或转聘(即调动工作)。 6.聘用者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列入国家正式编制。 7.未尽事宜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08宁都县年选聘大中专毕业生到教育系统任教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八年六月十五日
|
||||||||
| ICP登记号:赣ICP备06009159号
版权所有:江西省宁都县教育局 技术维护:宁都教育局信息中心 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浏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