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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属各学校,机关幼儿园,私立学校: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推动、深化新课程改革,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技能,推进名师工程,建设一支优质教师队伍,有力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赣州市教育局[赣市教研字(2007)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县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我县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改革和创新意识强烈,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依法执教,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团结合作,与时俱进。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教龄在6年以上,专业功底深厚,文化知识广博,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技能精湛,教育教学艺术高超,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能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三)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法,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四)带头执行任教学科中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学常规,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近4年任教班级的单科成绩在小考、中考、高考或学期期末考试在全县或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中处于前茅,在当地同学科教师中享有较高声誉。中学参评教师近4年中至少任过一届毕业班的课。 (五)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近4年达到以下条件: 1.主持或参与了一个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 2.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3.在教科研活动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上过县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含送教下乡)(2)做过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3)在市级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荣获过二等奖以上。(4)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市级一等奖以上。(5)参加县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 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改革和创新意识强烈,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依法执教,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团结合作,与时俱进。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教龄在5年以上,有良好的专业文化素质与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准确理解和独立处理任教学科的教材,能担负指导新教师的责任。 (三)注重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坚持教学改革,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在教学业绩考核中名列前茅。 (四)认真执行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学常规,教育教学业绩较突出,近4年任教班级的单科成绩在小考、中考、高考或学期期末考试在县或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中的综合排名位于前列。中学参评教师近四年中至少任过一届毕业班的课。 (五)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较突出,近4年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了一个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 2、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学科年会中交流并获二等奖以上。 3、指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以乡镇为单位,各中、小学自行组织初评。初评方法为: 第一、依据“评选条件”,按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总数:小学3%、中学5%的比例确立参评人员。 第二:学校对参评人员的教学业绩、师德师能进行考察。 第三:参评人员要上一次观摩课或说课,学校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评选。 第四:学校确定县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推荐人员,并在学校张榜公布三天以上,接受广大教师的评议,尔后将名单于2007年6月20日前上报县教研室。超过此时间作自动弃权处理。 2、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学校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然后通过上公开课的方式对考核人员进行差额评选,确定学科带头人32名,其中中学24人、小学8人,骨干教师150名,其中中学80人,小学70人。公示后颁发证书。 四、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 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晋升工资、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资格: (1)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接受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或不能完成相应的任务,或不再担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教科研工作处于一般状态,没有主持或参加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每年没有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的。 (4)放松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对教改缺乏热情,墨守成规,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的。 (5)不能履行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职责的。 (6)违反计划生育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资格的取消,由所在学校提出,经县教育局审核认定。 五、评选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彭玉贵 副组长:李革生 曾清泉 成 员:李小春 黄建宁 卢耀和 谢燕颉 杨建威 卢荣生 由卢耀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应成立相应的机构。 附:宁都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二00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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